尊敬的用户:

欢迎您来到黑猪小镇

【平台服务方】(以下简称“平台”或是“甲方”),在此特别提醒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是“乙方”)在您要使用我们平台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是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以下简称“免责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下简称“限制条款”)、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颜色标记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注意,您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您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或在使用我们平台服务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不能获得使用我们平台服务的权利。您点击同意、接受或下一步,或您注册、使用我们平台服务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勿使用本平台。本平台为强制实名认证,对于未满18岁用户本平台拒绝提供服务。用户应理解我们无义务对本款前述事项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和确认。 我们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我们平台服务,即视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您若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开发者有权随时依约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开发者:指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可称“开发者”或“我们”),即湖北玖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应用:指由开发者开发或开发者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可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类服务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服务(以下可称“应用”或“网络平台”)。

1.3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及其修订版本、平台规则及其修订版本。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同时还包括文化部依据《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制定的《网络平台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

1.4平台规则:指我们不时发布并修订的关于应用或网络平台的用户守则、玩家条例、平台公告、提示及通知等内容。

1.5您:指接受我们服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用户帐号

2.1帐号注册

2.1.1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及时、有效的为其提供该项服务。在乙方无法有效证明自身身份时,我们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信息或承担任何义务。

2.2用户帐号使用与保管

2.2.1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通过技术或是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乙方账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的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的账号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2乙方登录后,应承担所持账号的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发现账号或是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在提供相应证明后有权要求甲方暂停该账号的登陆和使用。

2.2.3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陆和使用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以及该账号的平台行为轨迹特征。甲方核实乙方信息一致时,可以按乙方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陆及使用,因根据乙方的请求采取相应措施而造成乙方及其他用户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提供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及行为轨迹,或是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后台记录的信息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关于账号封停的请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2.4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

2.2.5若因为乙方自身原因,而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我们将不负责处理,由此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用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意向第三者透露账号和密码及所有注册资料;多人共享同一个账号;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等。

2.3用户行为规范

2.3.1您不得删除应用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商标、版权等权利信息及内容。

2.3.2您不得对应用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2.3.3不得利用本平台及相关服务从事赌博及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们的相关规定。

2.3.4您不得利用应用及服务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机密权、肖像权、隐私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2.3.5您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应用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他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应用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 TCP / 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2.3.6您不得进行任何破坏应用服务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应用正常秩序的行为,如使用外挂或者其他的作弊软件、利用 BUG (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或者利用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将外挂、作弊软件、 BUG 公之于众。

2.3.7您不得利用开发者提供的服务,从事任何与本应用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赠送平台金币、礼品等任何方式,宣传其他应用或平台,邀请、诱导其他用户使用其他应用;邀请、诱导其他用户放弃、停止使用本应用;损害本应用品牌,破坏本应用秩序等任何行为。

2.3.8您不得冒充开发者、应用服务管理员或应用论坛管理员、版主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2.3.9您不得在平台类应用当中进行恶意刷屏、恶意踢人、恶意耗时等破坏应用公共秩序的行为。

2.3.10您不得利用本平台服务系统传输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非法、虚假、骚扰性、侮辱性、恐吓性、伤害性、破坏性、挑衅性、淫秽色情性等内容的信息。

2.3.11您不得利用本平台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或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平台的行为。

2.4请乙方注意勿在使用本应用及服务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财产账户、银行卡、信用卡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用户隐私及信息保护

3.1根据文化部颁布的《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障网络平台用户(下称“用户”)的隐私权、规范对网络平台用户个人信息的利用,特制定本内容。

3.2我们在此特别提醒用户仔细阅读本节“用户隐私及信息保护”的全部内容(本网络平台不向未成年人提供任何服务),并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本部分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部分的任意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我们的服务。

3.3个人隐私是指用户在注册本平台通行证账号时提供给本平台平台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而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软件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我们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

3.4我们尊重个人隐私,注重对用户信息资源的保护。我们将使用各种有效安全技术和程序来保护用户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和泄漏。本平台不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3.4.1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

3.4.2应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提供的;

3.4.3为保护本平台或用户的合法权益而披露;

3.4.4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其他用户及第三方人身安全而披露;

3.4.5为了维护我们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3.4.6用户本人或用户监护人授权我们披露的;

3.4.7应用户监护人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4、知识产权条款

本应用及服务由开发者或依法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合法运营,其知识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条约的保护。

4.1我们是本平台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平台(包括平台整体及平台涉及的所有内容、组成部分或构成要素)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我们享有上述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平台(包括平台整体及平台涉及的所有内容、组成部分或构成要素)进行商业性使用。

4.2尽管本协议有其他规定,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中产生的平台数据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我们有权保存、处置该平台数据。其中,对用户购买平台虚拟货币的购买记录的保存期限将遵守文化部《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其他平台数据的保存期限由我们自行决定,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本平台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而该等第三方对用户基于本协议在本平台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要求的,我们将以适当方式向用户告知该要求,用户应当一并遵守。

5、服务内容

5.1在用户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平台给予用户一项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平台服务,包括:

5.1.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陆、显示、运行应用;

5.1.2在平台内创建平台角色,设置角色名;查阅平台规则、用户个人资料、平台对局结果,开设平台房间、使用聊天功能、社交分享功能;

5.1.3使用平台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

5.2本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我们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5.3我们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服务(例如网络平台及其他电信增值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我们会在相关页面上做出明确提示。如用户不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则可不接受相关服务。

5.4用户应使用正版软件接受服务。

5.5服务的中断与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我们有权停止或中断服务器所提供之服务,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亦在此明确表示不追究我因行使相关单方中断或终止服务权利而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

5.5.1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

5.5.2服务器遭受损坏,导致无法正常运作;

5.5.3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5.5.4网路提供商线路或其它故障,无法提供服务

5.5.5在紧急情况之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其它会员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5.5.6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致使我们无法提供服务;

5.5.7由于相关政府机构的要求。

5.5.8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2.3条规定。

6、风险与免责

6.1对于向您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不负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用户应自行承担使用服务所有的风险及因此可能导致的损害,包括而不限于您因使用服务而到我们官方网站下载平台或资料图片时导致您或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非因我们原因造成的损害,或发生任何资料的流失等。

6.2我们对所提供的服务不保证不出现任何程序 BUG ,并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3我们不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将符合每位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将不受干扰,也不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作任何担保。

6.4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我们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5用户在此同意并确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所提供的服务是在“现状”及“现有”基础上提供给用户使用,不包括任何类型的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所有权、不侵权以及由交易习惯所引发的各种可能性)。我们不保证用户可按照其所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或使用本平台服务,不保证本平台服务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缺陷必被纠正,也不保证本平台服务均不含病毒或其它有害要素。

6.6用户在此同意并确认,使用本应用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应用存在不可抗力、手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

6.7用户在此同意并确认,使用本应用存在有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开发者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本应用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6.8用户理解本应用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6.8.1用户不当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

6.8.2用户被哄骗、破译密码;

6.8.3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手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应用及服务的使用。

6.9用户在服务所涉官方网站上所表达的观点、建议、意见和其它内容均为用户本人看法,不代表我们的观点,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责任,与我们无关,均由用户承担。

7、附则

7.1本协议签订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7.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3若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7.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7.6我们有权在必要时变更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本平台的相关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7.7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8、领养协议

【平台服务方】(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或是“甲方”),在此特别提醒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是“领养人”)在您要使用我们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领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是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以下简称“免责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下简称“限制条款”)、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颜色标记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注意,您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您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或在使用我们服务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并确认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不能获得使用我们平台服务的权利。您点击同意、接受或下一步,或您注册、使用我们平台服务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1.1、领养生猪仔

1.1.1领养人通过领养中心领养属于自己的生猪仔。

1.1.2每只被领养的生猪仔,都配有独立的猪舍和摄像头,每间猪舍都编有固定的猪舍编码。领养人领养开始前需向平台支付200元每头的履约保证金,领养人存在中途弃养或者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的,平台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领养人在领养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在生猪出栏时履约保证金可抵扣屠宰费用或者物流费用。

1.1.3每只被领养的生猪仔,被领养后都会标记独有的编码,自领养人领养并支付领养价款后生猪的所有权归领养人所有,由平台农户进行代为喂养。平台会将生猪仔的出生信息、接种疫苗、喂养等常规数据展示给领养人。

1.1.4由于猪仔活物的特殊性,领养人领养猪仔后不支持退货,请您在领养前慎重考虑并知悉!

1.2、领养期限

1.2.1由于土猪饲养特性,从领养猪仔之日计算,领养期(领养期从领养人与平台签订领养协议之日开始计算)至少为210天或者猪仔生长期(生长期从生猪出生之日开始计算)达到240天方达到出栏标准,领养期满210天或猪崽生长期满240天,领养人未选择生猪宰杀,视为继续领养,直至生猪屠宰或用户钻石使用殆尽。领养人不得强制平台提前出栏屠宰。

1.3、饲养方式

1.3.1平台仅支持平台钻石交易,用户购买饲料前,需兑换平台钻石,用平台钻石购买推荐饲料套餐,领养人购买平台钻石后,钻石仅仅能在平台进行消费,平台钻石不能在平台退款,也不能在平台兑换现金,请您在购买平台钻石时慎重考虑并知悉。

1.3.2领养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饲养:

一、领养人在平台上购买饲料套餐自主饲养,农户按照领养人平台上购买的饲料及喂食指令进行饲养。

二、领养人在平台上选择托管套餐进行托管饲养,农户按照托管套餐的时间和标准进行饲养。

1.4.养殖风险

1.4.1领养人应充分理解养殖过程风险,自行承担养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饲养风险、疾病风险、瘟疫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可以在领养时或者领养后购买疾病保险及意外死亡保险,保险赔付不含不可抗力事件)。如遇领养人生猪生病,领养人可委托平台农户代为送医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由领养人承担,平台不对医治结果负责。

1.4.2保险赔付标准:疾病保险治疗费用由平台全部承担;死亡保险赔付猪崽领养钻石及喂养钻石,服务钻石不赔付,赔付钻石不支持提现。

1.5、领养人权利和义务

1.5.1领养人应每天进行饲养,定期做消毒、清理、驱虫、保健等工作。

1.5.2领养人若未按时购买饲料进行喂养或托管喂养,为保证生猪的正常生长,平台有权按平台推荐套餐代为喂养,平台可直接从领养人在平台账户中扣除喂养费用,如果领养人在平台账户中余额及履约保证金不足,平台应及时通知领养人,如果领养人在接到平台通知后的七日内,不继续喂养或者充值,也不对领养的生猪进行处理,则视为领养人弃养,领养人弃养的,生猪的所有权归属于平台,领养人无权主张生猪的任何权益。如果领养人拖欠平台喂养等费用的,平台均有权要求领养人补足。

1.5.3领养人在领养期满后,可以选择宰杀或继续饲养。

1.5.4生猪生病时,领养人应在收到平台通知后12个小时内进行回复,所产生的诊断费、治疗费、治疗结果等一切后果由领养人承担,如果领养人在平台为生猪购买了疾病险,则诊断费、治疗费由平台承担。

1.5.5领养人在领养期满后选择宰杀时,由领养人预约宰杀时间,宰杀完成后通过冷链物流运送给领养人。若领养人收货后的编码与领养编码不一致,领养人寄回给平台,由平台承担责任并按照领养人在平台上已支付的金额进行赔付。

1.6、屠宰标准

1.6.1 领养期满210天或猪崽生长期满240天方能申请屠宰。

1.6.2 屠宰需提前申请,最少提前三天预约,申请成功后,平台在屠宰前一/二天安排猪仔出栏,出栏当天需按相关规定做检疫检查。

1.6.3 由于山区农户较为分散,屠宰环节复杂繁琐,每周的屠宰有一定的负荷上限,超过屠宰负荷本周将不能预约,领养人需按平台的屠宰流程进行,不得强行要求屠宰日期。

1.6.4 由于屠宰画面血腥,平台仅上传猪皮盖章编号部分的屠宰视频给领养人。

1.6.5 出栏费用150元每头,包括猪仔出栏、检疫、从农户家运往屠宰场等综合费用。

1.6.6屠宰费300元每头,包括屠宰、分割、真空包装、内脏清洗、小肠肠衣加工等费用。

1.6.7 发货默认京东物流,物流费用300元每头(偏远地区除外,偏远地区包括西藏、新疆、内蒙古、海南,偏远地区的运费以实际支出为准。),费用包含保温袋、泡沫箱、外包装纸箱、物流费及物流保价,保价金额以猪仔所有花费金额为准。用户可选择到屠宰场自提。自提交付标准为,分割后真空包装;用户自提不用支付运费,但需支付出栏费、屠宰费。

2、平台权利和义务

2.1平台应监管平台农户具备养殖生猪的条件,提供养殖工具。因养殖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猪舍、饲料等问题导致生猪生病或死亡的,由平台承担责任并进行赔付;(例如因猪舍质量问题发生倒塌压死压伤或误食不适合生猪食用的饲料等)

2.2平台应监管平台农户按照领养人在平台的订单,及时、完整、准确的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饲养、消毒、清理、驱虫、保健等。

2.3如领养人订单出现平台农户饲养分量严重不足、喂养物料不符、服务订单等明显失误,平台有义务及时指导平台农户更正,并将不规范部分退款给领养人。

2.4平台应监管平台农户及时、完整、准确地在平台上传生猪喂养数据。

2.5平台应监管平台农户负责保管生猪,如出现被盗或丢失,由平台按照领养人在平台上已支付的金额进行赔付。

2.6领养人领养的生猪出现任何病情,平台应该在12小时内上传病情数据通知领养人; 如未能及时得到领养人的回复,且病情严重,秉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平台农户可采取应急措施,选择送医治疗,平台农户不对医治结果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领养人承担,如果领养人在平台为生猪购买了疾病险,则诊断费、治疗费由平台承担。

3、生猪死亡时,平台需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送往国家成立的无公害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如因平台原因死亡,由平台承担相关费用。因领养人原因死亡,由领养人承担相关费用,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不可抗力

4.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非洲瘟疫、大规模新生瘟疫等)致使受影响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说明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因不可抗力导致生猪伤亡的,所有责任有领养人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因不可抗力致使受影响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受影响方无须对其未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

5、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5.1领养人在领养期满后选择宰杀视为领养结束,平台将对领养人领养的生猪进行宰杀,宰杀完成后通过物流运送给领养人。物流签收货物时本协议终止。

5.2生猪死亡或丢失后,本协议终止。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3月31日